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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月4日参加全国性哀悼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3 19:43:07
各部门、各单位: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4月3日发布公告,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及时通知本部门、本单位全体师生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于4月4日10时自行就地就便准时参加哀悼活动,广大党团员和学生干部要带头在网上网下开展哀悼活动,深切哀悼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
 
 
院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